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振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平利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2-08-27 | 点击:[ 11323 ]
(2012年8月17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振峰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纯炳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邹尚元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胡开明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刘怀芳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安楠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平利县人民法院广佛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邹莉、贾晓花、魏刚刚、李强、郝育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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