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魏传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平利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2-04-27 | 点击:[ 23512 ]
(2012年4月22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魏传利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大林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永乐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免去:
邱志华同志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友谊同志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吴代强同志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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