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俊安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1-12-20 | 点击:[ 9375 ]
2011年12月12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任 命:
陈俊安同志为平利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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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2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任 命:
陈俊安同志为平利县经济贸易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