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1-11-17 | 点击:[ 11733 ]
(2011年11月8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
王 晓同志为平利县财政局局长;
柯昌富同志为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锡坤同志为平利县民政局局长;
邓文成同志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刘永恒同志平利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责任编辑:pl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