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友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1-11-17 | 点击:[ 10132 ]
(2011年10月14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杨友谊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建忠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鲁延柱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周益军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邹 伟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责任编辑:pl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