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敬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0-08-31 | 点击:[ 11660 ]
(2010年3月30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陈敬宇同志为平利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 熙同志为平利县卫生局局长;
汪道鹏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国胜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八仙人民法庭庭长;
李 强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老县人民法庭庭长;
刘怀芳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大贵人民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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