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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题 目: | 关于提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陈 江 | 主办单位: | 组织部 | 协办单位: |
附议代表:(单位或住址)
马明珠:平利县计生站 汪德安:城关镇东关社区
张纪玲:城关镇金华村 王海燕:平利县初级中学
内 容:
城市社区要完成对居民的服务工作,而且承载着政府各职能部门很大一部分基础工作,工作内容涉及党建、文明创建、民政低保、特困救助、医保缴纳、市容卫生、经济普查、消防安全、科普宣传、计划生育、综治信访等等。
现状:我县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为:正职每月2500元,副职每月2000元,委员每月1500元,除工资外的“五险一金”之类的福利待遇都不存在。面对繁杂的工作任务和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社区工作人员付出的劳动与所得到的报酬不对等。
建议:按照中共平利县委组织部平组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第四条规定,建立社区干部报酬增长、离任干部补助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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