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05-12 | 点击:[ 7181 ]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镇人大:
根据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在平利县城召开,会期5天。请参会代表与列席人员于5月18日上午12时前在平利长兴宾馆报到,下午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二、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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