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平利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12-01 | 点击:[ 4925 ]
(2015年5月2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财经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罗时群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县发改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平利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平利县201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强化经济运行调节,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工业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旅游发展彰显活力,城镇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成效突出,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较快发展的态势。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2014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大、质量不高、结构不尽合理;项目支撑发展的后劲不足;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增大;服务业发展不足;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任务仍然艰巨等,这些问题应引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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