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平利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12-01 | 点击:[ 5151 ]
(2015年5月22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县长陈伦富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4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县人民政府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县域经济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全面完成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2015年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了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发展重点突出,符合全县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政府要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实施产业兴县、循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平利。
会议要求,必须突出项目支撑作用,拉动投资引领发展;必须坚持实施工业强县,做大做强环保工业;大力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扎实做好三农工作;进一步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合力唱响美丽乡村,着力发展生态旅游;切实抓好财税金融工作,积极深化改革创新;努力为民办好实事,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确保圆满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
会议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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