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平利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0-03-09 | 点击:[ 6127 ]
(2010年3月4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3月5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吴平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市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同意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着眼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转变发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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