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文成 | 发布时间:2016-06-06 | 点击:[ 5286 ]
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斌,副主任王隆进、陈满明、陈首松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代强,县政协副主席刘锐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县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审议意见的报告,对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报请对有关县人大代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县检察院对有关县人大代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评议了何邦军、王雪洁、田珍等3名市三届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发言,对3名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报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保护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陈世斌指出,近年来,平利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和措施,成效十分显著。他强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逐步实现群众自我治理和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解决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突出问题。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审计局、农林局、环保局、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兴隆镇、西河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机关各委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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