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5
年12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罗时群、陈满明、王志大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传利,县政协副主席哈宏斌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陈伦富的提请,决定任命王强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胡维忠同志为县农林科技局局长,李仕阳同志为县文广旅游局局长,陈熙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余长忠同志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向晓东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县政府机构改革撤并、更名的原县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职务自然免除。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兴庆的提请,决定免去李安楠同志县法院广佛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被任命人员分别作了供职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现场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陈世斌在会上指出,本轮机构改革围绕政府职能转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建合并了部分政府组成部门,新任命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是要迅速转变角色,加强学习,提高履职水平;二是要认真履行供职表态发言,切实做好新岗位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用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人民的信任;三是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定政治立场,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四是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人大意识就是人民意识、法律意识,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决定,也是检验“一府两院”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维护人民利益。
会议补选陈伦富同志为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局关于启动易地脱贫搬迁项目信贷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易地脱贫搬迁项目信贷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参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就项目贷款额度、资金管理使用、偿还渠道等问题进行了讨论。陈世斌指出,易地脱贫搬迁项目信贷工作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以来,听取的第一个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报告,启动该项目对于平利县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