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平利县“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201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2年度平利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平利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平利县养犬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以上相关工作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对以上相关工作的视察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对以上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会议制度》、《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督查办法》。
陈世斌在会上指出,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民生保障坚强有力,生态建设逐步引起重视,农业现代化有序推进,工业经济走上了园区化、集约化的路子,总体来讲,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规划目标可按期实现。针对国民经济计划执行,他强调,一是要突出民生保障,加快社会事业类项目的建设;二是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走循环发展之路;三是要加快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引领其他类别项目落地;四要加快城镇化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会上,陈世斌指出了今年以来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就蚕桑产业和烤烟产业的发展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对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养犬管理等工作发表了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