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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题  目: 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养管费用的建议
领衔代表: 孙 俊 主办单位: 交通局 协办单位: 汪贤存

附议代表:(单位或住址)

朱永洲:兴隆镇兴隆寨村

  容:

目前,镇级养管的公路每公里养管费用仅为1000元,标准偏低,与县级公路养管费用差距悬殊,导致无法聘用工作能力强的养管工人,由此造成农村公路养管质量较低。

建议:

1、提高镇级养管工人工资标准,按照每公里3000元的标准纳入预算。

2、由县级财政预算承担,为农村公路养管工人购买意外险。

3、为农村公路养管工人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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