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1月8日-11日,召开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平利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平利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平利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平利县2013年财政预算;听取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贯彻循环发展战略,努力打重晶石深加工产业的议案决议》落实情况报告;选举;表彰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
2、2013年3月1日,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人事任免;审议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草案)。
3、2013年3月11日,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暨《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决议》的视察检查。
4、2013年5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一行深入平利就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明、副主任马涛、副市长鲁琦、平利县委书记吴平、县人大主任陈世斌、县长郑小东、副县长吴大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调研。
5、2013年5月10日,召开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视察报告,审议关于《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审议通过2013年度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县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