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平利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08-12-24 | 点击:[ 6046 ]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调动全县广大宣传干部和通讯员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我县人大宣传工作水平,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人大宣传工作实行奖励,其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县乡人大工作,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为主要内容,以推动全县人大工作上台阶为主要目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人大工作主旋律,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奋力开创我县人大宣传工作新局面,为促进人大职能作用发挥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奖励范围
凡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人大工作交流类刊物上发表的反映我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县乡人大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文章、图片和人大制度研讨性文章均属奖励范围。
一稿多用的,只奖励级别最高的一篇。
三、奖励办法
1、实行稿件全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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