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人大职能提高监督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才能自强,发展是解决我国的所有问题的关键。我们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着力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下定决心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实现更健康、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应依法、充分行使好监督权,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围绕中心,增强人大监督的敏锐性,在工作谋划上推动发展。当前正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时,人大的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关系“十三五”期间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做到关心“热点”、督促“难点”、关注“焦点”。一是人大常委会在安排监督议题时,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将诸如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工作、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重大问题确定为监督重点,有计划地进行监督,并要持续关注,抓住关键环节、薄弱环节,以点带面,督促落实到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改善,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从中受益得实惠;二是应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加强对计划、预算、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督,多提出一些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支持政府把握好投资和政策导向,全面准确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大政方针和既定政策。
加大力度,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在工作实践上推动发展。人大常委会要把监督实效贯穿于每项工作的始终,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切实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善于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法。在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范围内,大胆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推行视察、执法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切实找准问题,真正解决问题。要把监督形成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督办结果通过电视、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推行邀请社会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探索改变传统工作模式,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二是对事的监督与对权力的监督要双管齐下, 要把对具体事件的监督延伸到对权力的监督,针对监督中遇到的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依法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以刚性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让公权在法律轨道上运行。
理顺关系,增强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在工作支持上推动发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矛盾凸现期和机遇并存期,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作为,支持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积极主动处理好上下左右的关系,营造和谐顺畅的氛围与环境。在坚持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党委支持的基础上,积极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特别是要按照党委的决策部署,找准与政府工作的结合点,在重要意见上加强沟通、集思广益,在重要工作上规范程序、有机衔接,在发展氛围中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要主动做好上下联动的工作,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经常性指导,使之更好地发挥基层民主作用,凝聚成共同推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