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职能 实施依法治县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全祥
人大怎么履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人大的职权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职权。要做好人大工作,就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实施依法治县。
一、行使好立法权。组织法规定县级人大有十五项职权,县级政府有十项职权。立法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最重要的职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体现。国家运行的基础在县级,国家实行宏观管理,县级是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结合部。对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言,立什么样的行政规章,要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作为一项重要课题来研究。如:招商引资审查论证制度、大型项目专家评审制度、重点工程招投标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通报制度、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制度等。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就有管理好自己家园、建好自己家园的权力和责任,实行依法治国,就要有法可依,县级人大虽没有立法权,但可以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把一个地方的各项事业纳入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在任期内把人大的建章立制工作与一个地方的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地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抓住热点,围绕焦点,有针对性的选择一至几个课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出外学习考察,充分借鉴他人经验,做好依法治县工作,拓宽人大工作视野。
二、行使好监督权。按照监督法和组织法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监督权,代表人民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是国体决定的,是根本政治制度,是巩固国家政权的需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职责。从目前人大履职情况看,总体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被监督对象人大意识差,不知道政府行为是应该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的,相反却认为人大开展工作是给部门和乡镇添麻烦,不愿意接受监督,甚至逃避监督。二是部分人大干部和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少数代表不知怎么履职,不懂监督程序内容。三是缺少经费和交通工具,造成实际上履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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