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工作 提高审议水平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汪贤存 | 发布时间:2008-12-24 | 点击:[ 5235 ]
平利县政法委书记 汪贤存
审议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权力的行使重要途径是视察和审议。审议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反映的是人大代表和委员的素质和替人民代言的能力。
一、选准审议议题。在选择审议议题时,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紧扣县委的重大部署和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议题选择要少而精,突出重点,减少随意性;每次会议要突出中心,把内容相近议题安排在一起;会前尽可能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议题进行调研,只有深入地调研,审议过程中才能发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
二、创新审议形式。议题确定之后,审议形式要力求创新。坚持全面审议和重点审议相结合,会议审议与实地视察相结合,对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交人大审查把关,变事中、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把依法监督的关口前移。选择议题可以采取公开征集的形式,让群众和代表“出题”,这样才能关注热点、找到焦点、解决难点。同时,扩大会议开放程度,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公民列席或旁听常委会议,深化讨论,引入辩论,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意,最终达成共识。
三、精心准备,有的放矢。会前精心准备,审议才能有的放矢。一是材料准备,包括议题文本、背景资料、法规依据、调查报告等,做到提前进入角色,有备而审;二是事前调研,便于委员深入了解情况,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不仅仅是开会审议、书面审议;三是专业知识准备。对于专业性强的审议事项,会前可组织专题讲座和发放相关学习资料;四是根据议题内容合理安排发言时间,必要时预先选好具有代表性的引导发言人,以便议深议透议到点子上。
四、审议要
【责任编辑:plrd】
[上一篇]: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