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可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人大代表毛忠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6-07 | 点击:[ 9764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人大代表毛忠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6年6月6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报请对本届县人大代表毛忠贵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决定许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毛忠贵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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