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监督“钢印”压实权力“底座”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干部任后监督工作综述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掌权者”能依法用权、规范履职,是人大常委会强化干部任后监督的重点。在“破冰” 干部任后监督这一权力“磁场”上,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以一系列刚性措施,用监督的“钢印”压实了权力的“底座”,敞开了一条“让权力在监督下公开运行”的监督通道。
民主测评:曝光履职“红黑榜”
不搞“画圈圈打勾勾”的老一套,不送“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人情分,挤掉“水分”捞“干货”,聚焦“实干”测“实绩”,保证每一份测评“试卷”的“分值”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对开展民主测评实施干部任后监督定下的调子。
在杜绝人大任命的干部一任了之和管得了管不好、管的着管不到的监管问题上,县人大常委会经过探索实践,制定出台了《在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中评选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办法》、《对县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民主测评的办法》和县人大代表测评投票100分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投票100分的“双评双百”的任后监督办法。办法要求:对“一府两院”和中省驻平单位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和办理人大转交转办的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测评,用民意的“票决”补齐监督的“短板”,保证干部任后监督监管的好、监管的了、监管的到。
为确保民主测评公平公正,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委室提前收集测评部门的相关材料,认真走访下属单位和社会群众,全面做好测评前的“功课”并将“课件”分发给参与测评的人大代表。在此基础上,通过测评单位和干部报告工作情况,现场发放测评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测评,评出人民群满意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公务员。同时,在县人大网站公开“曝光”满意度测评的“红黑榜”,对人民群众满意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公务员在人代会上进行公开表彰,对不满意提出整改措施,跟进监督加大落实。
获评“2014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公务员”的县农业局局长胡维忠,在接受人大常委会“火”一样的“考评”后颇有感触的说:“人民满意这4个字就像一面‘旗子’,拿到了的想保住,没拿到的想争取。大家都把满意当‘标杆’,就增强了我们这些部门和干部依法履职、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这,正是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干部任后监督的目标:用满意的“标杆”凝聚共识,形成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述职评议:念好监督“紧箍咒”
监督就像盛水的木桶,能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在压实权力“底座”补齐木桶“短板”,强化干部任后监督防止“权力之水”溢出上,县人大常委会的新政,再次念好了监督的“紧箍咒”,填补了木桶的短板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