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抽查通报
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结合县委常委会确定的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重点解决的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10个问题的通知,为解决少数部门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重视不够,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甚至只答复不办理的问题。7月中旬,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时群、王隆进的带领下,由人代委、法工委牵头,抽调建议领衔代表组成两个视察检查组,对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部分建议办理情况,采取“听、看、帮”的方式,进行了重点视察抽查。
这次重点抽查的部门主要有人劳局、公安局、交通局、文旅局、教体局、电力局、物价局、城建局、水利局、计划局、经贸局,共抽查代表建议23件,其中实地重点检查了16件。通过抽查,落实代表建议较好的部门有电力局、公安局、城建局、人劳局、教体局和经贸局。23件建议已落实和正在办理的建议有15条,占65%;正在创造条件,待后落实的建议6件(关于切实解决村级干部老有所养问题的建议、关于兑现修建便民桥补助的建议、关于对沙河村二组(西台子)实施整体生态移民搬迁的建议、关于加强纸坊沟农家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提升旅游业水平提升的建议、关于加快老县工业园区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加快建设老县集镇供水工程的建议);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1条(关于加强城区上游小流域治理的建议);落实效果较差的建议1条(关于加强城镇居民用水煤气、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管理的建议)。
通过视察检查认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一是大多数承办单位领导非常重视,责任落实,认识有提高;二是积极主动创造办理条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了一些多年未解决的问题;三是整体办理质量得到提高,成效明显。但视察检查发现,依然有少数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过分强调客观条件,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办理条件,致使个别能落实的建议没有具体落实。
视察组检查指出,落实代表建议是衡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成效的具体体现,办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同代表的联系,按期落实、办理并答复代表。对已答复但未办结的建议继续做好后续完善工作。对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按时办结的建议,主办单位要牵好头,加强协调,与协办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建议落实中的困难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办结。并向代表认真解释,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针对后续的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检查组提出如下具体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