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决议》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5-20 | 点击:[ 6309 ]
(2013年5月10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大林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决议>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决议》自2012年8月下发以来,有关方面和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决议》要求,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加大了林业执法力度,调整充实了林业执法队伍,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资源监管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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