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着力打造中国最美乡村的议案》的决议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平利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3-05-20 | 点击:[ 5098 ]
(2013年1月1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陈显耀、唐如刚等2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着力打造中国最美乡村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世纪以来,平利县坚持“生态立县”和“产业兴县、循环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借助陕南移民搬迁政策机遇,加速民居建设,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但是,总体看虽然生态环境良好,但生态基础仍然脆弱;森林覆盖率较高,但可利用森林资源较少;农村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人们生态环境观念有所提高,但保护环境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因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根本要求,是创建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和建设“中国最美乡村”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产业兴县、推进循环发展、加快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更是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合民意,顺民心。
会议要求,要长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走绿色发展之路,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建立严格的规划审批制度,在县城规划区和重点区域内的各类工程建设,必须先规划,后审批。集中打造百里画廊、美丽乡村风景区;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减少或严格控制森林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在重点区域建立国家或省级生态保护区;扎实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着力美化、亮化、绿化、净化乡村环境;加强河道及水资源保护,形成生态完美、生物丰富的河流。
会议强调,县政府要制定实施议案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细化工作目标,拟订年度实施意见,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全面完成议案所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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