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2008年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9-06-17 | 点击:[ 3854 ]
(2009年4月28日在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平利县财政局局长 刘永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县惠农政策检查及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07-2008年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专题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07—2008年上级下达我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包括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小工程大群体项目、水毁修复项目、教育危改、教育“两免一补”、民政优抚救济等。两年来共争取到中、省、市各类项目资金27236万元。其中:2007年10346万元;2008年16892万元。分资金类别为:退耕还林补助14837万元(含种苗补助),天保1042万元,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2187万元,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1579万元,农村沼汽、良种补贴及能繁母猪补助等产业扶持资金1328万元,财政扶贫、安居工程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2673万元,农村低保、优抚救济等社保专项3590万元、其它补贴资金。所有资金分别拨付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其中拨付乡镇各类资金20321万元,拨付部门资金7005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制度体系建设。为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我们首先从整章建制入手,按照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先后代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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