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平利县“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8月26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柯昌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会议认为,“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以建设陕南经济强县为目标,大力实施“产业兴县、循环发展”战略,总体经济运行体现了循环发展、富民强县的总要求,基本完成了《规划》提出的“五个翻番、五个跨越”主要指标阶段性目标任务。“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良好,各项发展指标进展顺利,经济发展速度增长较快。农业以园区承载为抓手,以茶饮产业为突破,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工业经济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项目为突破,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以统筹城乡为抓手,以推进陕南移民搬迁为突破,城镇人居环境发生历史性改观;以基础设施为抓手,推进交通、电力骨干网为突破,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以民生工程为抓手,以教育、卫生、旅游建设为突破,呈现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平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坚定“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不动摇,聚精会神,圆满完成“五个翻番、五个跨越”目标,千方百计改善民生,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
会议指出,尽管我县“十二五”前半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后劲仍然不足,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偏低,三次产业占比不合理,经济运行质量效益不高;二是投资和项目不足,缺少大项目支撑,特别是产业类、环保类大项目少;三是抓经济发展劲头减弱,抓落实责任担当力度不够;四是新型城镇化水平低,扶贫任务艰巨;五是投资和建设环境较差等。
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定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确保全县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