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平利县关于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9-03 | 点击:[ 6994 ]
(2014年8月26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周家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委所作的关于对《平利县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县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坚持做到全面审计和重点审计相结合,并根据财政资金的走向,认真开展延伸审计,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对上年度审计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开展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大部分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落实,有效地发挥了审计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我县审计工作还仍然存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财政资金审计不够全面、审计整改落实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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