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利县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2年8月17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柯昌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2年上半年投资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组所作的《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暨重点项目建设视察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政府面对较为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产业兴县,循环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运行态势稳健,工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农业向园区规模化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计划任务基本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为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会议同意以上报告。
会议指出:上半年,我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还主要存在着:一是计划项目进展不平衡、开工不足;二是农村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进展滞缓;三是投资环境依然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等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201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现。
会议要求:一是坚定年初确定的发展目标不动摇。认真分析我县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推进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力促竣工项目抓投产,在建项目抓进度,未建项目抓开工,确保项目计划如期实现;三是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认真妥善处理项目建设及企业周边环境发展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快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进度,不断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