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平利县关于201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1-02 | 点击:[ 6934 ]
(2013年8月2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周家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工委所作的关于对《平利县201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县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审计职能,突出以预算执行审计、民生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为重点的审计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提出的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对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规范财政经济秩序和预防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我县审计工作还存在审计监管的范围还不够全面、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审计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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