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全县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1年7月18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社局局长王绩双、县财政局局长刘永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分别所作的《关于对全县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周家鹏所作的社保基金审计检查报告和财经工委所作的《关于对全县2009-2010年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视察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县、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事来抓。通过广泛宣传、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全力推进,基本形成了参保对象广覆盖、资金项目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近年来,尽管全县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运行良好,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保基金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广度、力度不够,部分城镇企业和群众主动参保意识不浓。二是社保基金征缴扩面缺乏合力,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力度不足,参保扩面征缴力度不够。三是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四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县内未形成征管信息网络互联系统和信息库,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等等,应引起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化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要加大对《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形成全社会依法履行社会保障各项职责和义务,大力促进社会保险工作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力推进社保基金的征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