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平利县2010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0-11-11 | 点击:[ 5988 ]
(2010年8月12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刘永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10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1—6月以来,县人民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目标任务,扎实工作,克难进取,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收入和支出均超过了时间进度要求,各项事业得到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建设、重要工作得到重点支持,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要正视1—6月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财源基础薄弱、收入结构不合理、国税收入短收较多;政策性资金配套量大,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有限,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全年预计资金缺口较大等困难和问题。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一要咬定年度目标任务,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年度财政预算目标任务的足额完成。二要进一步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建立健全税收信息网络,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做到依法征收,依率计征,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要进一步加大对上级资金的争取力度,缓解财政压力,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四要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正确处理好保运转与保发展之间的矛盾,严格按预算安排调度和使用财政资金,重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的追踪问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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