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平利县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8月19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刘永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目标任务,扎实工作,克难进取,在减收因素明显增多,支出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收入和支出均超过了时间进度要求,财政支持重点项目、重点建设、重要工作成效明显,各项社会事业、民生工程、社会保障等得到全面保证,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要正视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财源基础薄弱,收支矛盾突出,农村主导产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不够,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有限等困难和问题,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一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年度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要千方百计狠抓财政收入,继续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做到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进一步加大对上级资金的争取力度,缓解财政压力,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三要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正确处理好保运转与保发展之间的矛盾,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速度,创建条件,促进新项目落地,千方百计促使工业企业达产达效,确保重点税源增收。五要大力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和新农村建设,稳定支农扶持政策和标准,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六要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重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的追踪问效。要牢固树立节俭意识,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