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平利县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3年7月30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柯昌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视察组所作的《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暨重点项目建设视察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产业兴县,循环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项目建设为总抓手,着力推进“三化”进程,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县域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重点项目建设卓有成效。年度计划任务基本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为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上半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暨重点项目建设中,还存在: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列入计划的项目建设开工不足;建设环境依然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等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现。
会议要求:一、坚持既定的发展目标不动摇。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我县经济发展总的发展态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形势,正视存在问题,坚持既定的发展目标不动摇。对照今年计划目标,再添措施,加大力度,提高效率。加速推进环保工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加强收支监管,全面实现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