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平利县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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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王晓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根据县人大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和会议审议意见,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批准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具体为:县本级可用财力由年初预算的132199万元调整为141701万元,调增9502万元;地方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32199万元调整为141701万元,调增9502万元,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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