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平利县200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10-11-11 | 点击:[ 7204 ]
2010年8月12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长刘永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0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县审计局长周家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0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根据会议审议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利县200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平利县200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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