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平利县200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2009-09-15 | 点击:[ 4700 ]
(2009年8月19日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长刘永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0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利县200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平利县200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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