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 7月17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杨友军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养老服务工作职责,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多种养老形式,强化养老基本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得到群众认可。
会议指出,《条例》贯彻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养老服务整体工作进展不均衡,资金和人才人力投入不能满足需求,服务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会议对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以下意见:
1.强化规划部署,协调推进工作。系统谋划“十五五”养老服务工作,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国土空间布局、养老服务机构布点和银发经济。梳理细化政府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一体化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镇村干部作用,实现养老服务全面覆盖、双向叫应、即时服务。聚焦高龄、失能、残障等老年群体需求,发展“六助”上门服务,发挥居家养老服务重要承载作用。紧密衔接医养康养,服务健康、慢病、康复、临终关怀全生命周期。支持公办敬老院空置床位向社会开放,打开非特困老年人到公益性机构养老的渠道。
2.坚持尽力而为,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力度争取中省市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支持,解决养老服务资金不足问题。解决特困人员住院自付费用挂账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快启动陈家坝县老年公寓建设,盘活敬老院空置床位,发挥作用。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学校等资产,为养老服务配置更多资源。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发展养老产业,满足各类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加大交钥匙工程安置点的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加强养老领域资金监管,适时开展专项审计,整改查出问题,规范养老资金使用。
3.充实人力资源,强化队伍保障。开展养老服务行业人员培训,学习《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流程等,提高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对照民政部标准,增加敬老院护理人员数量,适当提高待遇,增强工作积极性。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村组干部作用,进一步落实落细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机制。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储蓄回馈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积极性,形成“后人服务前人”可持续力量。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管,公示养老服务电话,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需求和意见反馈渠道,围绕老年人需求,持续改进提升养老服务工作。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全面加强《条例》等养老法律宣传,提高知晓率,增强社会共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提升家庭成员赡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继承和发扬传统孝文化,持续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全县上下弘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服务工作的浓厚氛围,共建老年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