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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题 目: | 关于提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陈 江 | 主办单位: | 财政局 | 协办单位: |
附议代表: 骆仁春 张纪玲 黄凤娇 马卫东 吴 松
协办单位: 人社局
内 容:
城市社区居委会不但要完成对居民的服务工作,而且承载着政府各职能部门很大一部分基础工作,工作内容涉及党建、文明创建、民政低保、特困救助、医保缴纳、市容卫生、经济普查、消防安全、科普宣传、计划生育、综合信访等等,社区工作人员是每项工作的最终组织者和执行者。
目前,我县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为:正职每月2500元,副职每月2000元,委员每月1500元,与其它县区相比而言,皆为相同职位的最低档位;除开工资而外,“五险一金”之类的福利待遇都不存在。在我国进入新时代的今天,面对繁杂的工作任务和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社区工作人员付出的劳动与其所得到的报酬显现不够对等。
建 议:
1、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参照周边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完善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与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挂钩联动机制,原则上保证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能达到全县的平均工资。
2、建立人文关怀机制。给予社区工作人员足够的关心,每年组织他们参加一次体检,明确休假及加班制度,明确退休基本生活费,依照劳动法按时足额发放加班补助。
3、畅通职业上升通道。政府拿出极少数事业指标,规定工作年限,通过考试择优录取,将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
办理进展情况:
已经严格按照有关政策予以了落实,提高待遇暂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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