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200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0年8月12日在平利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上
平利县审计局局长 周家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平利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平利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200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09年,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依法行政、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职能,不断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强化对资金、建设项目的审计,切实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53个,比年初批转的计划项目多完成13个。查出和纠正违规资金1130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1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24万元、应调账处理资金285万元,收缴违规资金15万元。按照县政府关于《平利县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审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工程项目审计力度,完成工程审计项目13个,审减工程造价款385万元,为政府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提交了有分析、有建议、有质量的审计报告53篇,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建议40余条。为维护全县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暂行条例》的规定,审计局对2009年度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意把握总体情况,揭露突出问题,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根据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了预算执行单位水利局、农机管理中心、老县中学、农业局、国土局、会计核算中心、残联、茶叶局、科技局等单位进行了领导干部任期或离任审计。从总体情况看,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
一、200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基本情况
(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
200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57656万元(含预下2010年4212万元及产油大县补助13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3.25%。上级补助收入5194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00万元,调入资金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