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25-04-03 | 点击:[ 2786 ]
(2025年4月3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5年4月7日至10日在平利县城召开,会期4天。
二、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平利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平利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平利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平利县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对平利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8.票决平利县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9.选举;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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