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传伟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来源:不详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24-10-31 | 点击:[ 4332 ]
(2024年10月30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
魏传伟同志为平利县财政局局长。
免去:
陈晓军同志平利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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