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坚持向中心聚焦、向发展聚力、为群众谋福祉,实干担当,依法履职,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深化“三个年”活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具体实际行动之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常委会领导同志“关键少数”作用,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领导能力的提升。
2.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展示人大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实干担当,做到县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落实见成效。
3.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进行民主选举,确保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保障人民依法进行民主协商,让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保障人民依法进行民主决策,使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重大决策;保障人民依法进行民主管理,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保障人民依法进行民主监督,使人民群众的关切得到切实回应,真正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环节、贯穿于发挥作用的全过程。
二、围绕中心大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助推县域经济稳中有进。牢固树立“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的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聚焦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在监督中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5.围绕中心开展视察调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部署,对重点项目建设、县城规划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招商引资、居民消费领域价格、城乡“一老一小”关爱机制落实情况等9项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县委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6.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包联镇村、重点项目、巩固衔接、“五上企业”、安全生产、耕地流出治理、防灾减灾、信访维稳等工作,认真落实产业链长、河长、林长等工作职责,促进加快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人大机关要切实抓好包联的长安镇中原村乡村振兴工作,落实落细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各项具体任务。
三、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7.组织开好法定会议。围绕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会前精选审议事项、开展深度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做到知情明政;会中丰富审议组织形式,坚持重点发言人制度,安排熟悉相关情况或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的人员作重点发言,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把相关议题议透、把意见建议提实;会后建立健全审议发言记录、收集、吸纳、反馈机制,提高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好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等制度执行,加强跟踪问效,完善工作闭环。
8.着力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一府一委两院”重点工作,对土地管理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听取监察委专项工作、县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报告,促进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开展光伏发电专题调研,跟踪监督“八五”普法决议视察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作视察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修订《平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9.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紧扣事关法规制度保障、事关治理能力提升、事关补齐短板弱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为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0.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严格执行任前考法、任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不断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对5名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履职评议,开展“人民满意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促进任命干部坚守为民初心、依法履职尽责。
四、强化服务保障,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1.不断完善代表履职载体。坚持既要建好,更好管好用好,进一步完善提升62个镇、村(社区)代表联络站,优化代表联络站功能布局,探索在产业链、民营企业、窗口单位和建立代表联络站,切实把基层单元打造成人大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组织全县各级代表轮流进站开展理论学习、协商议事、视察调研、评议测评等履职活动,切实发挥代表联络站的作用。坚持对代表联络站实行ABC动态管理,认真总结提炼代表联络站建设经验和做法、成效,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平利特色的样板站、示范站和标杆站,全面提升全县基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12.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提升“五小工作法”,有序推进“三个联系”、代表小组、“五个一”、代表回原选区述职、代表履职绩效考核、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等工作,探索开展代表投身深化“三个年”和“千万工程”履职建功活动,不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每个代表小组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少于4篇,每个代表全年至少提出1条意见建议或社情民意,引导代表小组带着课题去履职,不断提升代表履职实效。以代表履职绩效考核为依据,评选10至12名优秀县人大代表,以先锋模范引领全体代表真抓实干、认真履职,切实践“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
13.深入实施票决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县镇两级票决制工作运行机制,深入推进镇级“多批次、小快灵”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专项视察,督促当年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如期建成投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14.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切实发挥专委会和代表小组的引导作用,组织代表围绕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点工作开展调研视察,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采取代表团和议案组“双审核”、线上线下“两流转”方式,实行“三位一体”交办、“三次沟通”举措,强化办理过程的协商沟通,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实行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专委会对口督办、人代工委日常督办、清单式督办等方式,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促进办理工作由过程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五、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17.注重上下联动。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主动对上汇报对接工作,认真完成省市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坚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工委联系镇人大主席团制度,鼓励各镇人大主席团比学争先、创新实干,探索特色鲜明的基层人大工作样板,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彰显人大工作的有效性、影响力和可感度。
附件:1、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审议议题安排
2、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一览表
附件1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审议议题安排
第一次会议(2024年3月)
1、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审议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日程、各项名单(草案);
3、审议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4、审查平利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5、审查平利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6、通报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
7、听取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计划方案的报告。
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十四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3、听取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暨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第三次会议(2024年7月)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平利县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4、审查批准平利县2023年财政决算;
5、听取审议县政府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城规划管控情况的视察报告;
8、听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第四次会议(2024年9月)
1、听取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2024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4、审查《平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5、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干部进行履职评议;
6、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五次会议(2024年11月)
1、审查批准平利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2、听取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4、听取县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6、听取教育专项工作的报告;
7、听取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告;
8、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
附件2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一览表
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牵 头 或责任委 室 |
1至 3月 |
筹备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各委室 |
审查平利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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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平利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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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各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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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交办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
人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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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居民消费领域价格问题专题调研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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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至 5月 |
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调研 |
人大办 建环委 |
开展城乡“一老一小”关爱机制落实情况专题调研 |
社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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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十四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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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法检查 |
建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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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暨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
建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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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至 7月 |
开展代表履职绩效考核工作调研 |
人代委 |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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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审议平利县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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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批准平利县2023年财政决算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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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审议县政府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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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视察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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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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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
建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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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县城规划管控情况的视察 |
建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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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调研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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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至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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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视察 |
人代委 |
开展《平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专项审查 |
建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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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干部进行履职评议 |
人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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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4年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视察 |
人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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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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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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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至 11月 |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题调研 |
社教委 |
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调研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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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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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县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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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教育专项工作的报告 |
社教委 |
|
审查批准平利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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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 |
人代委 |
|
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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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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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告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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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开展“两评三考”工作 |
人代委 |
全 年 任 务 |
人事任免 |
人代委 |
围绕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做好代表工作,纵深推进“五小工作法”。持续抓好代表家站阵地和智慧人大平台建设,实现镇、村(社区)代表联络站活动开展常态化、规范化。 |
人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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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乡村振兴领导联镇、部门包村工作 |
各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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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
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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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宣传调研工作 |
各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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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市人大做好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
各委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