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24-03-19 | 点击:[ 5320 ]
(2024年3月18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宏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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