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24-03-19 | 点击:[ 4219 ]
(2024年3月18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代强主任受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履职,实干担当,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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