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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题  目: 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养管工人工资待遇的建议
领衔代表: 孙 俊 主办单位: 交通局 协办单位:

附议代表:    党世安  陈显明  王占勇
协办单位:   人社局

  容:

农村公路在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方便群众往来及助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公路养管工人待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以至于难于选配身体素质较好的养管工作,现养管工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且劳动量与报酬存在较大落差等诸多因素,制约了农村公路养管质量的提升,影响了农村公路作用的发挥。

以兴隆镇为例,全镇农村公路总里程200公里,其中纳入镇级养管里程为110.1公里,现聘用养管工人25名,目前,每年的养管费用上级拨付约10万元。即使全部用于支付养管工人工资,工资水平也明显偏低,且工程养护、自然灾害等方面还要产生一定费用,而养管投入工作量与劳动报酬差距太大。经费的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村公路养管质量的提升。

  议:

    1、适当提升农村公路养管工人工资水平。目前纳入县级养管路段养管工人工资水平为每公里2000元,镇级养管路段养管工人工资为每公里1000元,而纳入镇级养管路段与县级养管公路属同一标准,且镇级养管公路普遍较为偏远,大部分路段已超正常使用年限,养管投入工时更大,因此建议镇级与县级养管工人工资执行同一标准。

2、将镇级农村公路养管工人全部纳入公益岗位。农村公路作为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养管工人纳入公益岗位,有助于提高养管工人工作积极性,提升公路养管质量,将这一惠及万民的公益事业办得更好。

3、财政支出为养管工人购买意外保险。农村公路养管属于高风险职业,面临交通意外、毒蛇胡蜂叮咬、公路突发险情等多重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将给养管工人家庭造成极大损失,由此,我们建议由财政支出为养管工人购买意外保险。
办理进展情况:
    
积极向上协调争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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