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12-01 | 点击:[ 4976 ]
--2015年1月19日在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平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米忠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计生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审议通过了《平利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计生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为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10日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计生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实施方案》,县、镇两级政府按照方案要求,狠抓落实,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现将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国策意识,引导群众努力转变生育观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和完善宣传教育“五个一”机制,新建新型人口文化阵地4处;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4次,发放各类人口计生宣传品、宣传册共计5种3万余套;在县电视台开办了计生专栏,定期、定时播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知识。宣传资料、宣传品进村入户
【责任编辑:plrd】
[上一篇]:平利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