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平利县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9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肖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工委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县审计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对县本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民生工程、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审计,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县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政府债务风险、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项目等收支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不细化、滞留专项资金、虚列预算支出、县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量大、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资金发挥效益不高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发挥了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从审计报告情况看,县审计部门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发挥了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作用,审计工作富有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对照近三年的审查报告发现,一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少数审计查出的问题存在年年审、年年犯的现象;二是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还要加力;三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筑牢金融风险底线方面还要加强。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2023年5月23日,中央审计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陕西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和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整改台账,加大公开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增强整改刚性。要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和防范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保障措施,按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结果,切实破解“年年提、年年犯”的制度性障碍,强力推进问题解决,做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二要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监督。县审计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突出人大监督重点和监督要求,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支出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国有资产、民生保障等领域持续加大审计力度,要强化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审查财政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合理确定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部门、单位和资金项目,将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并在财政收支、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等方面拓展审计领域。
三要规范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要以绩效评价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积极开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一是加强绩效目标全过程监督,提升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预算安排、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二是着力查找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问题,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依据,不断提升项目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要切实筑牢债务风险底线监督。聚焦推动兜牢民生底线,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金融、房地产、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的监管,重视风险评估,落实预警和处置机制。创新发展格局,量力而行搞建设,继续加强各类债券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与监委、政府督查、检察机关以及财政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适时开展联查联审,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严格公权运行。
附件: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平利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审查报告
附件: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平利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审查报告
---2023年8月29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和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8月中旬,县人大财经工委召开会议,对县审计局局长肖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县审计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对县本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民生工程、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审计。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县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政府债务风险、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项目等收支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不细化、滞留专项资金、虚列预算支出、县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量大、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资金发挥效益不高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发挥了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从审计报告情况看,县审计部门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发挥了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作用,审计工作富有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对照近三年的审查报告发现,一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少数审计查出的问题存在年年审、年年犯的现象;二是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还要加力;三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筑牢债务风险底线方面还要加强。
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2023年5月23日,中央审计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陕西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和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整改台账,加大公开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增强整改刚性。要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和防范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保障措施,按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结果,切实破解“年年提、年年犯”的制度性障碍,强力推进问题解决,做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二要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监督。县审计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突出人大监督重点和监督要求,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支出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国有资产、民生保障等领域持续加大审计力度,要强化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审查财政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合理确定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部门、单位和资金项目,将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并在财政收支、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等方面拓展审计领域。
三要规范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要以绩效评价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积极开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一是加强绩效目标全过程监督,提升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预算安排、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二是着力查找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问题,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依据,不断提升项目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要切实筑牢债务风险底线监督。聚焦推动兜牢民生底线,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金融、房地产、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的监管,重视风险评估,落实预警和处置机制。创新发展格局,量力而行搞建设,继续加强各类债券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与监委、政府督查、检察机关以及财政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适时开展联查联审,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严格公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