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平利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平利县养犬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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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李建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平利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平利县养犬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县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协作、齐抓共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平利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平利县养犬管理办法》,禁放烟花爆竹与规范养犬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面提升了全县人民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生活指数。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