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4月27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代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邓文成、王恩菊、胡维忠、覃春利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王贤君,县法院院长张军应邀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八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讲话摘录,从委员履职、代表工作、服务大局、平台运用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上更加坚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要持续跟进学习,在依法履职上更有实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文化、社会管理和代表履职等知识,切实提高监督水平和审议质量。三要紧扣中心大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更有作为。要认真落实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三个年”活动部署,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工业经济、营商环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教育质量提升等视察调研,在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人大作为。四要创新履职载体,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更加有效。要全面推行“五小”工作法,建好用好“家站”平台,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制度,积极探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利实践。五要健全完善机制,在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更加规范。要用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六化”工作,用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人大工作,用更加务实的作风彰显人大形象,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